COPTER✔

咕噜噜呼噜噜

跑偏的木马:

其实呢,朋友让我不要掺和某些事,毕竟我嘴笨,而且已经半退圈了。


不过有的事,我想把我的态度拿出来。


原创这种事,我觉得不必再说,这本来是该着重来提的基本,但既然你越过这点谈创作,那我们就来谈创作。


我是写虐文的,而且亲近我的人知道,我只会写虐文,但我从来不觉得为虐而虐是好事,我觉得即使是虐,也应该有他存在的合逻辑性,所谓张弛有度。


圈中不乏所谓婚内出轨,见异思迁的“三观不正”作品,为什么他们可以被接受,希望读者好好看看,因为那些作品实际上贴合了潜在的合逻辑性。不必要很严谨的文本分析,只需要简单一想就可以想到。


一个人因为天性渣而对所爱之人做出百般折磨,再经历重重磨难之后幡然醒悟。这是可能的,那么你需要去思考,这个天性是何种天性,是如何的成长环境养成他扭曲的性格,他对所爱之人(或许彼时还不是)做出各种令人不齿的行径时,他的思想斗争体现在哪儿,正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在杀人之后的精神震荡使得《罪与罚》成之为经典,而不是普普通通劝人向善的教化材料。接前所言,一个人没有在之前的虐待行径中体现任何的人性善意可能性,却在最后被那个受虐者圣母一样的光辉打动,这样的作品私以为似乎思考远远少于发泄,何谈那样的施暴简直是不堪入目。


再说受虐者,不管受到怎样的折磨都甘之如饴,这种圣母形象,多出现在宗教宣传,可是很遗憾,你给他的支撑点非信仰层面而只是爱,诚然,爱是世上最伟大的信仰,可是他无条件地丧失自尊地去爱施虐者,这是可能的吗?这个问题实在无解,因为这全然取决于作者如何去写,哪怕作者并没有给这份爱存在增加坚实的基础,但只要作者铁了心,似乎也无可反驳。


那么,其他人不论,现在我把文中主演的两位人物提了一下,如果你还觉得这样不堪的角色仍可以冠名自己心爱的人,那我总是无话可说的。但你若说没有代入,那我不得不反问你为什么一定要把他们取名如此呢?张三李四那么多名字,你为什么偏偏选这两个?


因爱创作,爱成了作者的保护盾,可是,这个爱总该是积极向上的,总该是充满温暖的。


最后提一下,什么叫合逻辑性?
艺术源于生活,高于生活,这叫合逻辑性。
同人作品不过分OOC,这叫合逻辑性。
懦弱之人不会一朝醒来敢为天下先,这叫合逻辑性。
歹毒之人不会俯仰之间爱意泛滥,这叫合逻辑性。


两个小问题


“我愿意如何做是我的自由,你不喜欢就别看。”


恕我直言,私以为这样的话和无赖泼皮没什么两样。


对读者,我想说,文圈的存在是因为正主的存在,更是因为写手对正主的爱,量一多,自然是良莠不齐,读者们安于现状,觉得这样很好,那我只想说,你们该出去看看,看看别的圈子,别人的劣等是如何,别人的优等又是如何。我还是同先前态度一样,读者对作者有着很大的影响力。


“这文原本当年那么火,难道证明那个作者错了吗?”


有一个常识是真理是具有条件性的。这样的文在当年是潮流,在现今受人抵触,为什么?往大了说,因为社会在进步,往小了说,因为读者在进步。


大浪淘沙,这么多作品,不是所有作品都被留下,也不是所有被留下的作品都是因为它好。我们都知道,文学意义和历史意义是两个东西,它们可以是共生,也可以分别寄生。




本来论争是好事,没有论争,就不会有思想碰撞,没有思想碰撞,就不会有进步。论争总是携带火药味的,但我也算把所有的讨伐都看了,没有人身攻击。既如此,你若觉得你有理那你就该坦坦荡荡说出来,一点一点来证明。可你选择以受欺辱的姿态表达自己的委屈,抱歉,这种行为,世人多称为……。


不过你这招十分厉害,因而我也想要效仿。


今天开始我就退出这个圈了,虽然我这种人在或不在也没什么大影响。


不要和我吵架,我不会理你,因为我委屈。


等我想删了就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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